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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保险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24号),确定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一个自然年度内,甲类病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7万元调整为15万元,乙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6000元。
同时,患甲类和乙类慢性病的,按甲类病种支付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7.5万元调整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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