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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4月13日公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监事卢梅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期间,卢梅英的配偶唐盛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珠江股份”股票,其中2021年11月2日买入8.42万股,成交金额25.43万元;2021年11月25日卖出8.42万股,成交金额27.62万元;2022年4月27日买入7.68万股,成交金额25.27万元;2022年6月1日卖出7.68万股,成交金额31.33万元;2022年6月13日买入7.62万股,成交金额25.76万元;2022年6月23日卖出7.62万股,成交金额30.63万元;2022年7月14、15日合计买入10万股,成交金额33.6万元;2022年10月18日卖出10万股,成交金额32.8万元。卢梅英作为珠江股份的监事,卢梅英的配偶上述交易“珠江股份”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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