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婚外情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了婚外情,在我国婚外情的容忍度是十分低的,有的当事人遇到对方婚外情的情况就会选择离婚。那么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最近我发现他在外面有别人了,我选择离婚,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资料图)
何华修律师解答:
婚外情离婚财产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何华修律师补充:
婚外情该负的法律责任
(1)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
(2)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在离婚时也应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
(4)此外,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却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就只能受舆论和道德的遣责了。
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杀的情况:
(1)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因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
(2)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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