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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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降低甚至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讨论升温。那么,当前中国股市该不该取消这一税种呢?取消该税种是不是牛市的充分必要条件?为什么有的国家和地区征收这一税种,有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呢?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是党中央一贯的方针政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些都表明,中央对资本市场是高度重视的,寄望通过改革解决相关问题。因此,印花税只是系统化改革中的一个因素,如何调整需放在整体制度框架中考虑。根本问题是如何吸引和激励长期资金,如何畅通优胜劣汰通道。
近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以下简称“香港证券总会”)呼吁在香港地区取消股票印花税,引发一些内地投资者的“心理共振”。但是,香港地区会不会取消这一税种,其他取消了这一税种的国家和地区是否对股票交易征了别的税,需要讲清楚。否则可能导致出现误解。
香港证券总会呼吁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背景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正在就年度《施政报告》征求公众意见。其实,自2021年8月香港将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0.1%提升至0.13%之后,香港证券总会已多次提出这个要求。香港地区是否会取消这一税种仍不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因为,香港本来就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如果把印花税也取消,相当于完全放弃了有关股票交易的税收,同时也放弃了一个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
目前,对股票交易既不征收印花税也不征收利得税的代表性国家是新加坡。不过,2022年8月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接受采访时表示,将考虑征收资本利得税,重启遗产税,开征财富税,减少慈善税收优惠,并且增加现有税率等。这说明什么?无非是“堤内损失堤外补”。
股票交易是一种财产转让行为,一般而言是要征税的,税种可以不同,税率可高可低。我认为,完全不征税是不合理的,也不可持续。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是根据税收结构和经济结构来决定的。像新加坡这样的国家、中国香港这样的地区,或者其他更小的经济体,以发展壮大贸易港、金融港为目的,可以考虑免征证券交易税种,借以吸引国际资本。但同时,这些国家和地区往往会通过其他税种弥补税收缺口。
在我国,早在1996年就有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提议,至今已接近30年。因为当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筹划效仿美国、德国的做法,取消该税种;后来,日本于1999年、新加坡于2000年取消了该税种。在此过程中,中国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专业人士对印花税制度的了解与解说有片面之嫌,给一些投资者制造了政策迷幻。其实,美国、德国、日本只是不征收印花税,但要征收资本利得税。英国、法国、韩国两种税都征收,印度只征收印花税但不收利得税。新加坡模式是个例,不具有普遍性。
目前,我国对个人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只征收印花税,不征收资本利得税。但个人投资者出售上市公司限售股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这一块税收习惯上称作财产转让税,实质是资本利得税。法人投资者无论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还是限售股份,都要将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将资本利得部分纳入整体应纳税额。所以,国家对个人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是鼓励的。现行印花税纳税标准为卖方缴纳1‰,其实已经很低。
取消或降低印花税不是牛市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是一种态度。如果在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完全不征税”和“适度征税”之间寻找平衡,我赞成后者。换一个角度看,股票交易印花税规模在总税收中占比并不算高,暂时停征该笔税收对整体税收影响并不太大,在特定阶段免征并非不可行。但这一税种是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即使暂时停征,也要保留该税种和相关机制,待需要时可重新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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