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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三名男性镇干部邀一名女村民晚上去水库野泳,结果女的溺亡了。
县政府回应了该事件,她是当地村民,丈夫外出打工,暂不清楚她是如何结识镇干部的。
感觉这个回复好冰冷,不解释是怎么溺亡的,不回答受害人丈夫所说的镇政府三名同志把人家钥匙、电动车扔扔湖里是真是假。只是客观的说明这个女的是当地村民,一个农民,也不想知道怎么和镇干部结识了,好像镇干部高人一等,村民和镇干部结识高攀了,或者是得付出点什么才行。
什么正在积极安抚受害者家属,进行和解。和解什么?赔钱了事?这不是正常的程序。应该把她为什么去和这三个人游泳,为什么溺亡调查清楚,让死者死的明白,让死者的家人明白。不去积极的调查事情真相,却去和受害者家属谈和解,让人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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