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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报道,50多岁的严大哥是一位装修工人,他说自己每个月能挣个三四千元,可九岁的儿子玩了一下手机游戏,就把自己半个月的收入花掉了,总账加起来接近两千块。严大哥说,实在搞不清楚怎么去申请退款,他给游戏公司的投诉热线打过电话,可说不清楚情况,也提供不了有效证明,所以这笔钱一直无法要回。
记者帮忙联系上了平台,按照平台的要求,帮严大哥办理退款申请,但孩子的出生证明没有找到,申请退款的手续暂时卡壳。记者请严大哥记下操作流程和所差的材料,等东西找齐后,再向相关平台申请退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观看原视频显示,孩子充值的游戏公司为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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