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掌上济宁讯 “村规民约让大家的行为都有了一个准则,对不文明现象也进行了约束,不仅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没了,邻里之间的纠纷也变少了。”6月27日,汶上县汶上街道莲花湖村民束秀玲谈起村子近年来的变化赞不绝口。
近年来,汶上街道坚持党建引领,把村规民约作为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活动,有效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为打造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夯实村级组织建设基础。
“居民公约就像一把尺子,规范村民言行,约束不良习俗,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汶上街道莲花湖村党委书记吕秀英告诉记者,村里为了制定出符合规范,贴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广泛听取村民代表、乡贤、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建议,坚持村规民约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相一致。村规民约内容详细全面,覆盖面广,涉及移风易俗、社会治安、生活环境、婚姻家庭等方面,对村里大小事务都有了明确细化,让村民们对身边事也更上心了,营造了淳朴平和、睦邻友好的良好乡风。
(本报记者 杨柳 通讯员 殷壮)
标签: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