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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林长每年巡林最少2次|全球独家

2023-03-13 09:29:31 来源:掌上济宁

掌上济宁讯(记者 杨柳)昨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创新”,市林长制办公室日前出台了《济宁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根据《要点》,我市将聚焦“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制运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林长制工作全环节、全过程明确标准要求,予以全方位加强和规范。

按季度定期通报县乡村林长巡林工作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市将以责任体系规范化、工作机构规范化、制度落实规范化、绩效评价规范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创新机制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为重点,全面规范林长制工作实施运行。以总林长令形式安排部署年度林业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各级林长任务清单,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考评”督导工作机制。

全面规范林长巡林工作,按照市级林长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林长每年不少于4次、乡级林长每年不少于6次的要求,推进各级林长使用鲁地云App开展巡查巡护,规范建立各级林长巡林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林长巡林信息及协调解决问题。按季度定期通报县乡村林长巡林工作情况,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全面实施林长制绩效评价,科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林长制激励的重要依据。

荒山绿化区域纳入林长重点巡护范围

根据《要点》,我市将科学实施荒山绿化,完成荒山绿化1.74万亩。协同实施沿黄生态廊道和环南四湖生态带建设,全面落实封山育林措施。将荒山绿化任务纳入各级林长任务清单,荒山绿化区域纳入林长重点巡护范围。制定《济宁市林地审批监管实施细则》,健全林地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依托古树名木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模式。完成森林抚育1.4万亩,培育林木良种60万株。完善金乡白洼国家良种基地建设,高标准推进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实施。

探索“林长+河湖长”联合管护工作机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地数据库。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非法捕杀、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进一步加强疫源疫病动态监测能力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抓好森林灾害防治,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防火网格化体系,推动433个森林防火值班卡点标准化建设,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现全市美国白蛾测报监测全覆盖,争取完成泗水县松材线虫病疫点销号。

持续深化林长制“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争取创建国家、省级标准化林业工作站,联合财政部门评选10个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争取1个省级林长制激励县。健全“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聚焦森林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保护行动,推动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参与林长巡林巡查,形成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快判的执法司法合力。强力推进森林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林木等行为。

规范选聘民间林长 常态化组织主题活动

我市将以民间林长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林长制社会监督参与体系。强化林长制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各界推进实施林长制的良好社会共识。其中,按照《济宁市民间林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民间林长的选聘工作;以“造林绿化、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常态化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林长制工作社会参与度;建立健全民间林长常态化履职机制,探索开展务实性激励措施,持续增强民间林长获得感。

深化林长制专题宣传教育,选定一个月开展“林长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林业重点业务工作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林长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围绕林长制相关法律政策、业务知识等方面,举办林长制工作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基层林长轮训,提高各级林长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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