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王洪正为济宁市教育局局长;
(资料图片)
孟凡璋为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高广立的济宁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秋生的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
任命:
孔凡学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于建淞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扈琳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连芳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方浩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谢斌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孔晶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盛兆林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吕玉宝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史海洋、张思平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张波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李连芳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席建霞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崔强、王秀武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郭方浩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扈琳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江良局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孙启方为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孔凡学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标签: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 刑事审判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