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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90%以上
烟台两海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
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9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全国第二批12个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烟台黄渤海新区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成功入选,是全国唯一一个入选两个优秀案例的城市。
烟台市将美丽海湾建设纳入美丽烟台建设布局,锚定“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持续开展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多年来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90%以上,2023年春季、夏季航次采测结果达到99.62%,人民群众临海亲海体验感大为改善。
近年来,烟台市海洋环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地方立法,出台《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湾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市总湾长,常态化开展各级湾长巡湾,2021年以来,全市市县乡三级203名湾长累计巡湾28.3万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1098个,有力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
陆海统筹协同共治成效显著。烟台市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多管齐下减少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入海污染物。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5275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分级分类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全国推广。强化入海河流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每年组织开展净滩行动,解决岸线岸滩海洋垃圾、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稳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加强海岛、湿地、植被等保护修复工程。连续5年举办海洋放鱼节公益活动,有效稳定增加生物数量。建立全国首个区域性蓝碳评估中心,发放了全国首笔“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
海洋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烟台市不断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灾害抵御设施,制定海洋风险源管控责任清单和分区分类风险源管控措施。坚持“亲海”而不“侵海”,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严格用海项目审批,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近岸围填海项目审批。探索浒苔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路径,今年累计清理处置浒苔等5700多吨。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成全市62处人工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谢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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