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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记者 王丙寅)6月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泰政办发〔2023〕4号)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一级调研员侯卫国,市残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孙慧敏,市残联权益保障和教育就业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高静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内容和措施,共分为拓宽就业渠道、丰富就业形态、提升就业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抓好组织实施5个方面。
拓宽就业渠道。《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个体经营等6项落实措施,着力引导政府、企业积极开发岗位、创造有利条件,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丰富就业形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提出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助力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3项落实措施,着力增强就业重点帮扶人群实现就业创业。
提升就业服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提出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盲人按摩机构的作用服务残疾人就业等落实措施,着力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加大资金扶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提出强化资金支持、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使用3项落实措施,着力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抓好组织实施。《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提出健全组织领导、强化权益维护、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度督导4条落实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扎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细化措施,齐心协力推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十条措施》落地见效,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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