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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后,每个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到80万元,这对我们买房的人真是大利好的消息!”近日,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综合柜员高效为市民洪厉英办理了首套房所有贷款手续。
自2022年10月1日起,泰安市辖区内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即5年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5年以上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此前,5年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对2022年10月1日前已完成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按照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洪先生与其配偶以家庭为单位,其总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元,贷款年限最高为30年。另外,根据2022年10月1日起,按下调后的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1%计算(未调整前利率为3.25%),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将为购房者节省利息23586.97元,每月节省利息支出65.52元。
据了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实现稳房价、稳预期、保安全目标。除了下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根据《通知》,我市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90万元。此次贷款额度的提高只针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所谓“首套房”是指名下无其他房产,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贷款额度的提高,也让许多缴存职工开始申请低息贷款支持。自新政实施以来,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笔数和金额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住房公积金支持效应逐步显现。自新政实施起至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发放公积金贷款1095笔,贷款金额4亿多元。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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