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资料图)
(2022年12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在泰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泰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
三、审查泰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泰安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审核 陈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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