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财经频道 财经资讯 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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