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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济宁讯(记者 杨柳 通讯员 李盈盈)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作为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城市之一,我市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于2022年下半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工作。在前期划定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要求,今年进一步完成更新调整,为我市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实现不同管控区域差异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我市将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为保护类和管控类两类。保护类区域包括27个城镇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细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等。管控类区域基于地下水富水性、质量现状、脆弱性等要素划定,共187个,其中将污染荷载高的区域列入一级管控区,共22个;将污染荷载一般的区域列入二级管控区,共165个。
在重点区划定过程中,我市技术单位总结出了“多层地下水系统富水性、脆弱性分层评估”模式,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将富水性强、脆弱性高的区域实现“应纳尽纳”。为指导地方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工作,生态环境部去年印发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我市充分结合该指南相关要求,对前期初步划定方案也同步进行了更新,例如:更新了地下水价值功能评估和脆弱性评估结果,调整了管控类区域范围,确保划分结果在技术层面上更准确,在管理要求上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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