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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料】《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新变化

2023-02-27 10:29:05 来源:掌上济宁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适应新形势下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我市出台了新的《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共九章54条,覆盖了博士后设站、招收、服务、管理、资助、评估等各个环节。

规范博士后全链条管理服务

《办法》明确市、县、设站单位分级管理体制职责定位,简化博士后进站手续,规范了博士后平台设立程序、博士后招收条件、招收形式和博士后合作导师配备等制度规定,对博士后进、在、出(退)站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进行了完善和细化,确保与国家、省博士后制度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提升博士后制度落实成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优化博士后平台层级设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支持现有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提档升级设立工作站、基地,不再开展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的设立工作,现有在站博士后全部出站后,其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资格自动终止。

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办法》创新符合博士后特点的日常管理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建立以实施科研项目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分类评价体系,新增博士后进站开题应在办结进站手续后3个月内完成。

注重健全博士后培养和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对博士后中期考核、年度考核、出站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应用作出细化规定,强化博士后合作导师主导作用,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和培养力度,更加关注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培养质量的提升。

提升博士后服务水平

将获得其他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在站博士后和出站留(来)济博士后,纳入审核类“圣地人才一卡通”发放范围;其他在站博士后,纳入评审类“圣地人才一卡通”发放范围,提供交通出行、免费旅游健身、住房保障等23项服务。

明确“博士后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出站留济事业单位工作可简化招聘手续,通过特设岗位聘用”等优惠政策,帮助博士后解决好“关键小事”,积极构建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大博士后资助力度

提高博士后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2500元、最长24个月”提高到“对到博士后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入站身份,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人才补贴”。

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正常出站在我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新引进人员享受博士引才补贴政策。

优化资金发放方式

探索采取“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机制发放博士后资助经费,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设站(基地)单位备案的博士后进站、开题、出(退)站、奖励、资助等信息,确定初步符合条件名单,指导辖区内设站(基地)单位或博士后核对有关信息、按需提交有关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核对情况,提出资助意见,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

资助经费拨付到位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博士后生活补助和出站留(来)济补助直接拨付博士后本人账户,其他资助拨付至设站(基地)单位账户。

标签: 管理办法 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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