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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看!权威发布丨我市将陆续施行 三部地方性法规条例

2023-02-18 09:19:22 来源:掌上济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掌上济宁讯(记者 杜安艺)2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2年我市制定的《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三部法规有关情况。

据了解,《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38条。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规定了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的电梯安全义务,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原则,规定了电梯乘用人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内容,规定了电梯内无线信号覆盖和电梯检验检测方面的内容,对上位法较为原则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之更具有针对性、适用性。《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共28条。该条例针对我市实际,对水资源配置、农业节水、高耗水项目管控、再生水利用、差别化水价等节水重点和难点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针对地域特色,对南四湖防汛和水资源利用、山丘地区增加有效水源、完善骨干灌排工程和田间节水工程体系、工业园区集约用水、疏干排水的综合利用等规定了具有鲜明济宁特色的条款。《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57条。该条例突出地方特色,将我市的创新举措、典型做法和最佳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规定了“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区域协同发展”等内容。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该条例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市县同权工作机制”“涉企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审批服务”“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内容。在提升我市法治环境水平方面,该条例规定了“严格依法实施应急管理措施”“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内容。

标签: 使用单位 安全条例 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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