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数持续增加
(相关资料图)
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41.3万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12.6万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96.9万
分别较去年底净增9.4万、6.46万、5万
2022年,开展了全市个体工商户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暨“门面房大走访”活动、“社保政策进万家”深化行动,引导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兜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快速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我市快递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为2448人,人数位居全省第二。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3%
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为全市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69.45亿元
●为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待遇29.24亿元
●为工伤职工和供养直系亲属发放工伤待遇3.16亿元
●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12亿元
工伤保险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完善工伤康复管理
出台工伤康复评估办法,调整完善济宁市工伤康复专家库,成立济宁市工伤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
组织康复专家先后完成了210名工伤人员的康复评估工作,工伤康复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创新工伤预防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经办模式,全年开展工伤预防培训382期、34555人次;出台《济宁市工伤预防培训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工伤预防培训效果。
与应急部门联合开展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省下达培训任务583人,我市实际培训1604人,完成省下达培训任务的273%,提前两年实现危化品企业重点人群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目标。
在全省率先完成社银直连全覆盖
各项社保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
全面梳理社保业务工作流程,形成《济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对县(市、区)经办机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严格落实“待遇核定、领取资格认证、基金财务”三步走发放业务流程,统一设置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岗位权限,切实强化基金监管;各项社保待遇均按省标模式实现社银直连发放,我市2019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同步启动社保待遇社银直连发放的基础上,2022年,按照省标模式对社保待遇发放系统进行了改造完善,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区域、全险种、全覆盖”的社银直连工作目标,省社保中心连续多次通报表扬。
完成全市41.98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第10次提高,每人每月160元。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补发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分别为7月、9月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大数据支撑静默无感认证
与大数据中心合作共建“济宁惠民补贴待遇资格认证系统”,整合公安、民政、交通、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与居民个人户籍、民政死亡殡葬、疫苗接种剂次、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码、住院结算等22类轨迹的数据对接,为“静默认证”提供数据支撑,形成了“以静默认证为主,远程自助认证为辅,疑点信息实地精准核实”的三级梯队认证体系。
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创新“免审即享”模式,确保纾困助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年共为企业减轻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2.86亿元、1.36亿元。
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及时受理、及时反馈符合条件企业的缓缴申请,切实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共为830家企业办理缓缴手续,涉及缓缴金额1.5亿元。
全市通过大数据实现“无打扰”认证188.62万人
静默认证率达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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