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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曹阳民生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6-10-23 18:04:23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10月21日,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曹阳民生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资料图】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曹阳民生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金监复〔2026〕72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曹阳任职资格的请示》(民保(江苏)发〔2026〕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阳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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